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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性別平等辦公室


性別平等辦公室由市長擔任召集人、副市長為副召集人、社會局局長兼任執行長,另由執行長指派人員擔任執行秘書,並配置5名專職人力。工作推展主要分為兩大方向:性別主流化、各分組及各機關性別平等方案及具體措施。


 (一)性別主流化工作推動依據《臺北市政府暨各機關構落實性別主流化暨推展性別平等工作總計畫》,由性別平等辦公室統籌整體機制運作督導機關(構)落實性別主流化於各項政策措施,另有工具類主責辦理機關:

  1. 性別意識培力:人事處、公訓處、秘書處及觀傳局
  2. 性別預算、性別統計:主計處
  3. 性別影響評估:研考會、法務局及性平辦
  4. 性別分析:主計處、性平辦


(二)性別平等方案及具體措施:擬定全府政策目標與具體方案,督導臺北市性別平等委員會3個分工小組秘書單位(勞動局、社會局及衛生局),以及各一級機關(構)規劃落實。


臺北市性別平等委員會


由市長擔任主任委員,相關編制可參考 臺北市性別平等委員會設置要點 ,本委員會為公私協力之諮詢委員會,透過大會、會前協商會議、3個分工小組會議及專案會議形式,進行方案及具體措施整合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