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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無到有-誕生過程 

民國85年1月23日「臺北市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成立,94年為因應臺北市女性權益保障辦法之施行,更名為「臺北市女性權益促進委員會」;爾後因多元議題發展及委員組成多樣性,110年起更名為「臺北市性別平等委員會」。本會係臺灣第一個由官方成立、民間參與,專注性別平等及女性權益促進的任務編組委員會,至今已邁入第14屆,歷經20多年的運作,規劃許多「北市第一」的創新方案,並擔任諮詢、指導及監督本府性別相關政策措施之重要角色。

這是全國第一個婦女及性別團體、專家學者參與公共事務的公私合作組織,開啟國內促進女性權益與推動性別平等的新境界,建立了參與式民主的新模式。在此之前,女性及性少數常被隔絕於決策核心之外,相對弱勢的處境,造成女性及性少數的意見往往在爭取權利的過程中,被無心的遺忘或有意的消音,於是相關權益及需求常在父權意識下被犧牲。因此,本會的成立,成就了本市女性及性少數為自身權益倡導的機會,也為打造性別友善城市作出許多重大貢獻。

本市於103年3月7日成立性別平等辦公室作為本會之幕僚單位,以積極推動女性權益及落實性別平等。本會至少每3個月召開1次委員會,另設3分工小組,由33個一級機關(構)共同參與。

本會人員

本會組織特色在於成員的多元化及對性別議題的關注,委員會成員30至35名,為主任委員1名由市長兼任、副主任委員2名、其他由本府相關局處首長、專家學者及婦女/性別團體代表所組成,每屆委員任期2年。
 

本會的任務

一、推動制定性別平等、女性政策及女性保護之法令。
二、督促本府各相關機關執行性別平等及女性政策。
三、檢視本府相關政策,以符合性別平等之宗旨。
四、結合政府與民間機構,共同推動性別平等。
五、提供性別平等及女性權益相關議題之諮詢。
六、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及其施行法之推動及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