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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多年來推動不分性別/性別友善廁所,初期由臺北市性別平等委員會(原為臺北市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關注女廁空間不足及安全性不佳之問題,遂進行臺北市公有廁所總體檢,並規劃男廁部分空間為調撥使用,以抒解女廁排隊人潮。


爾後,除持續推動女廁空間安全及增加數量外,亦納入其他性別多元族群之需求,研擬不分性別/性別友善廁所,並將本項措施政策法制化,制定《臺北市政府新建及改建廁所設置原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規定之行政規則),使臺北市新建及改建工程考量性別友善空間有了法源依據,願讓每個人皆能安心自在如廁。


備註:

國立臺灣大學於107年3月出版《臺灣大學性別友善廁所設置準則與參考手冊》,雖非本府製作,惟其資料豐富,極具參考價值,乃一併置於本頁供各界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