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友善廁所 All Gender Restroom
這是大家的廁所,就跟家裡的一樣,放心進去,安心使用
一、政策起源與歷程
臺北市是全國推動性別友善廁所的先行城市。政策起點可追溯至民國(下同)102年,本市中正區公所設置全國首座機關內性別友善廁所,為公部門創下首例。103年,本府民政局於同志聯繫會報中首度提出「All Gender Restroom」概念,開啟制度性推動的大門,逐步建立多元性別友善的公共空間政策框架。
二、性別友善廁所的核心概念
臺北市所推動的「性別友善廁所」,核心理念包括:
- 安全與無標籤的使用空間:提供安全、通用設計,各種性別皆可使用,猶如在家如廁。
- 回應照顧與通用需求:考量高齡者、幼童與行動不便者常需不同性別陪伴者協助如廁。
- 彈性使用以解決女廁不足問題:透過空間重組,增加女性使用廁間的可能性,減少排隊情形。
三、制度與法規基礎
性別友善廁所不似無障礙廁所或親子廁所,並無中央建築技術規則規範,臺北市推動此政策的主要制度基礎如下:
- 107年製作參考原則:本市性別平等辦公室訂定《臺北市政府所轄機關構廁所涉及不分性別設計之設置參考原則》,強調「以功能為導向」的空間設計思維,提供命名、標誌與圖示等設計範本,供本市及全國公私部門、民眾下載參考使用。
- 109年行政規則:《臺北市新建及改建廁所設置原則》經本市性別平等委員會(前身為本市女性權益促進委員會)12-5會議通過,由本府建築管理工程處公告,正式將「不分性別廁所」納入廁所類型,具行政規則效力,為全台首見。建管處後於111年6月30日發函公告「修正《臺北市政府新建及改建廁所設置原則》第十一點「如廁貼心設施」,增列「生理用品供應盒架或機台」響應月經平權。
- 111年本府第2166次市政會議指示『推動性別友善廁所』執行細節第2次研商會議:依第2166次市政會議決議,公有建築物率先擴大推動性別友善廁所,由本府工務局協助提供契約範本,111年起,所有上網招標之新建工程應設置性別友善廁所,除非個案經核准免設。本府教育局105年起鼓勵本市學校推動性別友善廁所建置,113年將性別友善廁所納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廁所整修工程功能與技術檢視注意事項》,明訂所屬各校配合新建工程及廁所修/整建工程時,落實無障礙空間與性別平等理念,如校內尚無性別友善廁所,建議於本案工項至少設置1間,並經本府教育局修建工程預算審查小組審查後編列預算。
四、政策配套與推動現況
臺北市現行配套包括:
- Google Map 性別友善廁所地圖:110年起依同志聯繫會報裁示,由本市性別平等辦公室建置,截至113年計有114座性別友善廁所納入地圖,每年更新地圖,便利市民查詢使用。
- 公廁評鑑加分:環保局自108年起將性別友善廁所納入「臺北市列管公廁評鑑實施計畫」加分項目,作為鼓勵機關設置之誘因。(該計畫評鑑對象不包含本市《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所定營業場所及本市市場處補助之友善廁所)。
- 列入性平推動績效評比:各局處設置成果將計入年度「臺北市政府暨各機關構落實性別主流化暨推展性別平等工作總計畫」成果,作為性平獎勵依據。
五、權責機關分布
- 政策推動(性別平等辦公室)
- 行政規則與工程設置原則(建築管理工程處)
- 公共設施設置與工程管理(工務局、各工程主辦機關)
- 評鑑與資訊整合(環保局、性別平等辦公室)
備註:
- 環境部性別友善廁所倍增行動方案(臉書粉專簡介)、友善廁所指引及專區(https://esms.moenv.gov.tw/Toilet/Plans)\
- 新北市性別友善公廁專區
- 法條連結 https://www.laws.taipei.gov.tw/Law/LawSearch/LawArticleContent/FL093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