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臺北市政府各機關(構)推動性別主流化政策、強化性別意識培力之成效,依「臺北市性別平等人才資料庫建置審議與維護作業計畫」,115年度辦理審議相關作業,即日起受理推薦/自薦。 團體推薦專家學者及專家學者自薦,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一)現任或曾任行政院性別平等會、中央各部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臺北市性別平等委員會,或臺北市政府各機關(構)性別平等專案小組委員。(二)現任或退休之公職人員,曾擔任中央或地方機關性別主流化相關培訓之講師,或具女性權益、性別平等相關業務推動經驗豐富者。(三)現任或曾任公私立研究、教學機構或各級學校之專家學者,具女性權益、性別平等相關研究、著作、出版、授課、演講等經驗豐富者。(四)民間實務或專業人士,長期關注女性權益、性別平等議題,並具相關著作、方案執行、倡議等經驗豐富者。 若應檢附相關之著作、近一年之演講或授課證明(如簡報、講義、課綱、影片相片等)或其他可為證明之資料。前項資料須有明確之日期標示(如開課學年、演講日期等),期間之計算以送出申請日為準。 受理日期:即日起至115年9月21日(一)前。推薦方式:(一)政府核准設立之大專院校或公私立研究機構之相關教學或研究單位,可推薦至多2名。(二)政府核准立案之民間團體,其設立時間超過三年以上,且具女性權益或性別平等推動經驗,可推薦至多2名。(三)專家學者得受推薦或自薦。 報名方式:請填妥附件「臺北市性別平等人才資料庫專家學者推薦/自薦資料表」後,以電子郵件傳送至 be0085@gov.taipei ,臺北市性別平等辦公黃組員。佐證資料:請依資料表「擔任師資欄位」之勾選情形,檢附相關資料。勾選「演講師資」者:請檢附相關著作、近一年之演講或授課證明(如簡報、講義、課綱、影片、照片等),或其他足資證明之資料(如網址連結)。前開資料應有明確日期標示(如開課學年、演講或授課日期等),近一年期間之計算以申請送出日為準。勾選「諮詢或審查師資」者:請檢附相關著作,或提供參與諮詢、審查之名稱等相關佐證資料。聯絡資訊: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分機4531黃組員。
為促進臺北市政府與民間攜手參與國際性別議題交流,臺北市性別平等辦公室辦理「臺北市政府參與2027年第71屆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CSW)暨非政府組織婦女地位委員會(NGO CSW)」對外徵選計畫,評選作業已完成,錄取名單正式出爐! 錄取結果如下:正取:吳O飛備取:馮O薇 本次獲補助之民間代表將與臺北市政府團隊共同前往美國紐約,參與2027年3月8日至19日舉行的CSW & NGO CSW系列活動,與來自世界各地的NGO及性別平權倡議者展開交流,共同為全球性別平等發聲。 本屆大會將聚焦於「2030永續發展議程下實現性別平等並增強女性權能」及「氣候變遷、環保及減災政策下實現性別平等並增強女性權能」兩大重要議題,透過跨國對話與經驗分享,攜手探索推動性別平等的創新作法與合作契機。 期待民間代表的加入,為臺北市的國際參與注入更多元的視角與行動量能,向世界展現臺北市推動性別平等的在地成果,也進一步深化與全球城市及公民社會夥伴的交流合作。
行政院今年推出「115年性平小學堂」,依不同年齡層規劃連連看、快問快答、開心牧場、九宮格、情境問答及選選看等趣味遊戲,讓大家透過輕鬆有趣的方式認識性別平等觀念。歡迎大家一起來挑戰,在遊戲中學習性平知識!👉 活動詳情及遊戲入口請至「性平小學堂」網站:https://www.gender.ey.gov.tw/School/Default_Choice.aspx
臺北市性別平等委員會(前稱「臺北市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為全國第一個公私協力組織,促成臺北市成為各地方政府推動女性權益與性別平等政策之領頭羊;自104年民間委員遴選首創公開徵求推薦自薦以來,陸續有包括數位性別暴力防治、氣候變遷下的性別影響、男性角色文化、不利處境交織歧視等面向之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加入,開創性別平等議題的時代性與豐富性。第16屆委員即日起將展開遴選作業,誠摯邀請關注各領域中性別平等的民間團體、事業單位代表及專家學者們成為臺北市公私協力的重要夥伴,持續為邁向性別平等目標攜手前進!一、本會任務:(一)推動制定性別平等、女性政策及女性保護之法令。(二)督促本府各相關機關執行性別平等及女性政策。(三)檢視本府相關政策,以符合性別平等之宗旨。(四)結合政府與民間機構,共同推動性別平等。(五)提供性別平等及女性權益相關議題之諮詢。(六)督促本府各相關機關落實推動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及其施行法。二、受理推薦委員類型及資格:依設置要點規定,本會委員除部分由府內機關特定職務擔任外,其餘由臺北市政府(下稱本府)市長遴聘副主任委員1人、婦女或性別平等團體代表9至12人、專家學者7至9人。類型資格婦女或性別平等團體代表民間團體:經合法程序之立案團體或基金會,其章程或宗旨與推動女性權益或促進性別平等相關。事業單位:設立於臺北市之事業單位(含社會企業),其設立宗旨、任務、組織政策、目標或推動之方案計畫內含推動女性權益或促進性別平等之具體項目。專家學者專家:各專業領域中從事女性或性別平等相關議題倡議及推動工作5年以上,有具體事蹟者。(如具兒少身份,則為2年以上。)學者:各專業領域中具女性或性別平等相關議題研究或著作之大專校院助理教授以上者。三、受理推薦日期:即日起至115年10月2日。四、委員聘期:116年1月1日至117年12月31日。五、推薦方式:(一)婦女或性別平等團體得推派2名人選參加遴選,擬推派人選須具備民間團體或事業單位董(理)監事或主管職身分。為符合本委會相關性別比例規定,擬推派人選請盡量男、女各1人;如未能確認推派人選,請務必於推薦表(詳見遴選簡章)註明擬推派人選之性別。除前述自薦方式外,亦得受推薦參加遴選。(二)專家學者得受推薦或自薦參加遴選。(詳見遴選簡章)(三)為使本會委員組成之專業領域並符合性別比例規範,得由本會幕僚單位臺北市性別平等辦公室另推薦人選參與遴選,並不受人數限制。六、委員義務、權利及倫理規範:請詳閱遴選簡章。七、公告周知方式:公告於臺北市性別平等辦公室官網及臉書粉絲專頁。八、報名方式:以電子郵件傳送至bk4952@gov.taipei 臺北市性別平等辦公室 鄭維鈞研究員。九、聯絡方式: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分機8702鄭維鈞研究員。十、其他:(一)臺北市第16屆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名單經市府核定後,公告於臺北市性別平等辦公室官網及臉書粉絲專頁。(二)本簡章經市府核可後實施,如有未盡事項,由臺北市性別平等辦公室解釋、修正之。